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三项建议”,是《信访工作条例》赋予信访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信访监督发挥作用的重要方式。这项职责履行得怎么样?如何用好“三项建议”,推进信访工作监督追责法治化?1月7日,省信访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检视去年全省信访系统“三项建议”履职情况,研究改进措施。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骐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建议质量、强化监督问效,忠实履行提出“三项建议”职责,促进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过去一年,全省各级信访部门以“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追责而不追责、应查处而不查处”问题为重点,积极提出“三项建议”,推动大量信访问题依法按政策得到解决,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质量不够高、跟踪问效不到位等问题。一些县级信访部门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
会议强调,法定职责必须为。全省各级信访部门要结合受理办理信访事项,聚焦“四应四不”,坚持严格依法、准确及时、必要审慎、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大提出“三项建议”的力度,实现各县(市、区)提出建议全覆盖。省信访局要带好头。
会议强调,“三项建议”能否做到刚性、发挥作用,重在建议的质量。提出建议前,要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以建议的精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赢得被建议单位的认同和采纳。要严把程序关,一般建议由信访局主要负责同志审签;重要建议提交局党组会审议;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名义提出的重大建议,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批。
会议强调,“三项建议”不能一发了之,要持续跟踪问效。按照“谁提出建议、谁跟踪落实”的原则,支持、配合和帮助被建议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建议落到实处。
会议研究了《省信联办、省信访局提出“三项建议”及有关机关、单位报送办理情况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