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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鸡市公安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贺东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信访工作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成果的重大意义;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抓好学习贯彻,对照《信访工作条例》,分析研究职责任务,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5月11日,在市区公安机关县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贺东副市长对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进行了专题辅导。以解读《信访工作条例》的形式展开辅导,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着重围绕《信访工作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信访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程序和注意事项、规范信访秩序的相关规定、信访工作的监督和追责六个方面内容,对比2005年国务院出台的《信访条例》,对修改变动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县级以上干部及各部门负责同志共121人参加了学习会议。
同时,市公安局组织全警进行了《信访工作条例》知识答题活动,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各警种部门领导纷纷带头参加,全市公安机关3000余名民辅警参加了答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