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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0 17:4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将宝鸡市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宝鸡市信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升信访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充分运用“宝鸡信访”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相关制度文件、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年度财政预决算和信访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率。一年来,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00余条次,其中:利用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会议、重大活动、领导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294条,通过“宝鸡信访”政务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热点关注、政策解读、服务资讯等信息96条,为市民群众了解政策信息、方便日常联系搭建了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群众除了可以通过局门户网站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外,还可以通过来访接待大厅、纸质信件、领导信访信箱等渠道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群众申请信息公开更加方便、快捷。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同时通过网络、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宝鸡市信访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网站和新媒体运营管理。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立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和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网上发布的信息均由经办人确认、科室负责任把关、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有效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规范管理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务信息公开办要求,不断完善网站政务公开、政民互动、政策解读、专题专刊等栏目内容,不断提升网站建设和政务公开水平。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和新媒体运行管理办法,做好日常运维管理,强化安全保障,保证不出现信息安全问题。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治观、法律观、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

(五)监督保障: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不定期对局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跟踪检查,围绕各项重点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对未按规定、不及时执行的科室予以通报,并持续开展政府网站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加强对新调整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4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条,占总体比例的0.3%;业务工作动态235条,占总体比例的80%;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3条,占总体比例的4%,其它信息45条。新出台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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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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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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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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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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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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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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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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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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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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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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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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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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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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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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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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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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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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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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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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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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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内容审核、平台优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二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涉及信访工作相关文件的发布数量较少。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务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同时,围绕信访重点工作,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确保专栏完整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合法性,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加大对我市信访工作动态、亮点、做法、成效的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宝鸡市信访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