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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宝鸡市信访局 发布日期:2021-03-03 16:17:43
名??称:2021年信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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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信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1-03-03 16:17:43 浏览次数:次

2021年信访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信访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以抓好建党100周年信访稳定工作为主线,忠诚履行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项职责使命,切实抓好专项治理重复信访、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做好重点时期信访保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五项重点任务,扎实开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及“寻找最美信访干部”三大专项活动,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奋力谱写宝鸡新时代信访工作追赶超越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补短板强弱项,解放思想、着眼长远,明确目标、找准路径,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好全市信访工作“十四五”规划,明确今后五年信访制度改革和信访工作发展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综合指导科牵头,其他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信访局、市级有关部门年内持续推进落实。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培训,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体现在思想上、落实到行动中,转化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办公室、综合指导科牵头,其他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信访局、市级有关部门年内持续推进落实。

(三)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学习研究,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信访制度,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等进行理论研究,更好发挥新时代信访工作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综合指导科牵头,其他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信访局、市级有关部门年内持续推进落实。

二、强力推动化解信访矛盾

(四)把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讲评、年度考核”等制度,聚焦中省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挂图作战,倒排进度,加强分类指导,加大日常调度、网上督办、实地督查、回访核实力度,适时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推动包案领导、责任主体、化解方案、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力争年底基本完成化解任务。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督查科牵头,综合指导科、投诉受理科、来访接待一科、来访接待二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信访局、市级有关部门年内持续推进落实。

(五)开展好“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各级信访部门领导干部及业务科室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责任划分,定期进行实地督查和接访调研。采取电话督办、网上督办或实地督查等方式推动重复信访事项化解。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重点时期每天安排党政负责同志接访下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针对专项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进行调研分析,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市信访局每位局领导、各县区信访局主要领导,每年至少提交1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督查科牵头,其他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信访局、市级有关部门年内持续推进落实。

()抓好《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落实省级部门和市(区)责任解决当前信访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推动化解房地产、集资融资、劳动社保、涉法涉诉、拆迁安置、交通运输、教育、涉军、涉疫情等领域信访突出矛盾。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综合指导科牵头,投诉受理科、来访接待一科、来访接待二科、督查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信访局、市级有关部门年内持续推进落实。

(七)继续做好涉疫信访矛盾的排查梳理和化解工作,认真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涉疫信访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专项行动任务分工,高度关注、妥善处置涉疫信访问题,防止矛盾积累扩散。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综合指导科牵头,投诉受理科、来访接待一科、来访接待二科、督查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信访局、市级有关部门年内持续推进落实。

(八)扎实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督查,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和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开展集中实地督查。督促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和信访突出问题的化解,有效消除风险隐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督查科牵头,综合指导科、投诉受理科、来访接待一科、来访接待二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信访局、市级有关部门年内持续推进落实。

三、继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

(九)改革信访业务运行机制,健全信访工作标准体系,完善信访基础业务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来信、走访、网上投诉办理、复查复核和信访督查工作。统筹力量、健全机制、改进方法,提高来信办理水平。完善依法逐级走访工作机制,压实市、县两级接谈疏导责任和县级办理责任。改进网上信访事项办理方式方法,快速回复告知,缩短办理时限,加强跟踪督办,高效解决问题。健全信访事项非现场督办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工作体系,建立督查督办与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建议相贯通的工作机制,提高督查工作实效。严格规范复查复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把关、从实办理,不断提升复查复核质量和效率。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综合指导科牵头,投诉受理科、来访接待一科、来访接待二科、督查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信访局、市级有关部门年内持续推进落实。

(十)深入推进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修订完善信访信息系统应用标准,再造信访业务流程,优化系统功能,提高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信访大数据分析利用,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投诉受理科牵头,综合指导科、来访接待一科、来访接待二科、督查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信访局、市级有关部门年内持续推进落实。

(十一)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律政策框架内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按照时限和要求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使信访工作在法治框架内依法有序运行。精准推行诉访分离,切实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回归法治轨道解决。依据依法分类处理清单,依法合理分流、妥善处理。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综合指导科牵头,投诉受理科、来访接待一科、来访接待二科、督查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信访局、市级有关部门年内持续推进落实。

(十二)扎实推进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围绕信访事项内容分类标准、受理办理操作流程、信访信息系统操作应用等内容,开展信访业务培训。加大信访基础业务日常督查、通报、指导力度,每月组织参加省局业务大讲堂,每季度开展一次抽查和通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自下而上开展岗位练兵比武竞赛活动,8月份举办全市信访基础业务比武竞赛。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投诉受理科牵头,办公室、综合指导科、来访接待一科、来访接待二科、督查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信访局、市级有关部门年内持续推进落实。

四、不断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

(十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信访矛盾源头预防,发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作用,建立县级信访部门、镇(街道)定期派人到村(社区)巡回接访制度,推广在乡镇(街道)设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力量,努力把各类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综合指导科牵头,其他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信访局、市级有关部门年内持续推进落实。

(十四)加强信访矛盾协调联动、多元化解,统筹运用各方资源,推动形成信访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新格局。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联动机制,拓宽第三方参与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扩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覆盖范围,快速有效化解日常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综合指导科牵头,其他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信访局、市级有关部门年内持续推进落实。

(十五)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和全省“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不断夯实基层基础,避免和减少群众越级上访,进一步激发基层做好信访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综合指导科、来访接待一科牵头,其他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信访局、市级有关部门年内持续推进落实。

五、切实做好重点时期信访保障工作

(十六)以全力做好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信访保障为主线,精心安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全力做好全国和省市“两会”“十四运”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期间的信访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聚集上访、极端恶性事件和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的负面炒作。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综合指导科、来访接待一科、来访接待二科牵头,其他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信访局、市级有关部门年内持续推进落实。

(十七)全力做好驻京驻省信访工作,进一步创新和完善驻京驻省劝返工作机制,加强对驻京驻省信访工作力量的统一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压实属地和有关部门化解稳定、劝返接回、依法处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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